藥物治療是癲癇最主要的疾病治療方法之一,由于受患者病發類型及個人體質因素影響,需根據病癥的發作對癲癇患者換藥情況進行及時調整,以利于病癥的治愈。
1、當首選藥用量的血藥濃度增大到患者治療范圍上限,或者是出現明顯副作用后仍沒有達到滿意效果時;醫生應根據患者病癥發作類型,換用其他藥物進行治療。
2、換藥時應緩慢增加新用藥物劑量,逐漸減少首選藥劑量,血濃度穩定后再停用首選藥物。家人要隨時關注癲癇患者換藥情況,避免出現突然換藥導致病癥發作加劇。
3、如果患者在用藥過程中出現過敏癥狀,要盡快停止使用該類藥物,以免造成病癥反復發作,導致病情加重。
4、患者在首選藥物停用時,可加用次選藥物進行治療,次選藥物未達到血濃度穩定前,再加用第三種選藥,避免在換藥期間病癥的發作。
5、不可隨便停藥,有些患者稍見病情好轉便決定停藥,這其實很容易造成反彈,加重病情。再吃藥,效果便不明顯。一般癲癇發作完全控制2-3年后,且腦電圖正常,方可逐漸減量停藥。
6、藥物劑量從常用量低限開始,逐漸增至發作控制理想而又無嚴重毒副作用為宜。并定期藥物濃度監測,適時調整藥物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