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楊森制藥
來士普 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
治療抑郁癥。治療伴有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癥的驚恐障礙。
生產企業:西安楊森制藥有限公司
通用名稱: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
品牌名稱:來士普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J20150119(前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查看)
用法用量:1.用法:口服,可以與食物同服。2.用量:抑郁癥:每日1次。常用劑量為每日10mg,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每日最大劑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獲得抗抑郁療效。癥狀緩解后,應持續治療至少6個月以鞏固療效。伴有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癥的驚恐障礙:每日1次。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5mg,持續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劑量還可以繼續增加至最大劑量每日20mg。治療約3個月可取得最佳療效。療程一般持續數月。老年患者(>65歲):推薦以上述常規起始劑量的半量(5mg)開始治療,每日最大劑量不應超過10mg。兒童和青少年(<18歲):本品不適用于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腎功能降低者:輕中度腎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調整劑量,嚴重腎功能降低的患者(CLCR<30ml/分鐘)慎用。肝臟功能降低者 :建議起始劑量每日5mg,持續治療2周。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劑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議對肝功能嚴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進行特別謹慎的增加劑量。細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謝者:對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謝的患者,建議起始劑量每日5mg,持續治療2周,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可將劑量增加至每日10mg。停藥:應避免突然停藥。需要停止本品治療時,應該在1周至2周內逐漸減少劑量,以避免出現停藥癥狀。每日20mg以上劑量的安全性還未得到證實。
來士普 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說明書
介紹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為草酸艾司西酞普蘭。
用法用量:1.用法:口服,可以與食物同服。2.用量:抑郁癥:每日1次。常用劑量為每日10mg,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每日最大劑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獲得抗抑郁療效。癥狀緩解后,應持續治療至少6個月以鞏固療效。伴有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癥的驚恐障礙:每日1次。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5mg,持續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劑量還可以繼續增加至最大劑量每日20mg。治療約3個月可取得最佳療效。療程一般持續數月。老年患者(>65歲):推薦以上述常規起始劑量的半量(5mg)開始治療,每日最大劑量不應超過10mg。兒童和青少年(<18歲):本品不適用于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腎功能降低者:輕中度腎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調整劑量,嚴重腎功能降低的患者(CLCR<30ml/分鐘)慎用。肝臟功能降低者 :建議起始劑量每日5mg,持續治療2周。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劑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議對肝功能嚴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進行特別謹慎的增加劑量。細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謝者:對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謝的患者,建議起始劑量每日5mg,持續治療2周,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可將劑量增加至每日10mg。停藥:應避免突然停藥。需要停止本品治療時,應該在1周至2周內逐漸減少劑量,以避免出現停藥癥狀。每日20mg以上劑量的安全性還未得到證實。
詳細說明書
溫馨提示:部分商品說明書更換頻繁,請以商品實物為準
請仔細閱讀以來士普 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說明書并按照說明使用或在醫生與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通用名稱】 | 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 |
【藥品名稱】 | 來士普 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 |
【主要成份】 | 本品主要成份為草酸艾司西酞普蘭。 |
【功能主治】 | 治療抑郁癥。治療伴有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癥的驚恐障礙。 |
【用法用量】 | 1.用法:口服,可以與食物同服。2.用量:抑郁癥:每日1次。常用劑量為每日10mg,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每日最大劑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獲得抗抑郁療效。癥狀緩解后,應持續治療至少6個月以鞏固療效。伴有或不伴有廣場恐怖癥的驚恐障礙:每日1次。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5mg,持續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劑量還可以繼續增加至最大劑量每日20mg。治療約3個月可取得最佳療效。療程一般持續數月。老年患者(>65歲):推薦以上述常規起始劑量的半量(5mg)開始治療,每日最大劑量不應超過10mg。兒童和青少年(<18歲):本品不適用于兒童和18歲以下的青少年。腎功能降低者:輕中度腎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調整劑量,嚴重腎功能降低的患者(CLCR<30ml/分鐘)慎用。肝臟功能降低者 :建議起始劑量每日5mg,持續治療2周。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劑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議對肝功能嚴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進行特別謹慎的增加劑量。細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謝者:對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謝的患者,建議起始劑量每日5mg,持續治療2周,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可將劑量增加至每日10mg。停藥:應避免突然停藥。需要停止本品治療時,應該在1周至2周內逐漸減少劑量,以避免出現停藥癥狀。每日20mg以上劑量的安全性還未得到證實。 |
【不良反應】 | 國外文獻報道,不良反應多發生在開始治療的第1-2周,持續治療后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和發生率都會降低。 長期使用SSRI類藥物治療突然停藥后,有些患者會出現撤藥反應,盡管停止治療后可能發生撤藥反應,現有的臨床前和臨床證據都沒有顯示SSRI類藥物可以導致依賴。 對本品的撤藥反應還沒有進行系統評價,已經觀察到西酞普蘭的撤藥反應,表現為:頭暈、頭痛和惡心,大部分表現輕微,而且是自限性。 在國外開展的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中,本品下列不良反應的發生明顯多于安慰劑,所列的發生率未經安慰劑校正。 下列為SSRI類藥物的不良反應: 心血管系統-體位性低血壓 代謝和營養-低鈉血癥,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 眼部-視覺異常 胃腸道系統-惡心、嘔吐、口干、腹瀉、食欲缺乏 全身癥狀-失眠、頭暈、疲乏、困倦和過敏反應 肝膽系統-肝臟功能檢查異常 肌肉骨骼系統-關節痛和肌痛 神經系統-癲癇發作、震顫、運動障礙、5-羥色胺綜合征 精神病性障礙-幻覺、躁狂、意識混亂、激越、焦慮、人格改變、驚恐發作、神經質 腎臟和泌尿系統-尿潴留 生殖系統-溢乳,性功能方面包括:陽痿、射精障礙、性快感缺失 皮膚-皮疹、瘀斑、瘙癢、血管性水腫和多汗 |
【注意事項】 | 由于缺乏足夠的臨床資料,因此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建議不要使用本品。 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適用于各種SSRI類藥物。 矛盾性焦慮:一些驚恐障礙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藥物治療初期,可能會加重焦慮癥狀,這種矛盾性反應通常在持續治療兩周后會逐漸減輕。建議降低起始劑量可以減少藥物的這種致焦慮效應。 癲癇發作:出現癲癇發作的患者應停止用藥。SSRI類藥物應避免用于不穩定的癲癇發作患者,應該對已經得到控制的癲癇發作患者在治療期間進行監測。如果癲癇發作頻率增加,應該停用SSRI類藥物。 躁狂:SSRI類藥物應慎用于有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史的患者。轉為躁狂發作的患者應停止使用SSRI類藥物。 糖尿?。簩τ谔悄虿』颊撸褂肧SRI類藥物治療可能會影響對血糖的調節。使用胰島素和/或口服降糖藥的患者,需要調整這些藥物的劑量。 自殺;通常在SSRI類藥物治療的初期可能會增加自殺的風險,這個時期對患者進行密切監測非常重要。 低鈉血癥:罕有使用SSRI類藥物出現低鈉血癥(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異常分泌引起的)的報告,通常在停止藥物治療后癥狀緩解。有這類危險的患者如老年人、肝硬化患者或合并已知可以引起低鈉血癥的藥物時,應注意。 出血:有使用SSRI類藥物發生皮下出血的報告,如瘀斑和紫癜。建議在下列人群中使用SSRI類藥物應謹慎,包括:合并使用口服抗凝劑的患者、或者合并使用已知對血小板功能有影響的藥物(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和吩噻嗪類藥物、大部分三環類抗抑郁藥物、乙酰水楊酸和非甾體抗炎藥物、噻氯匹定和雙嘧達莫)和已知有出血傾向的患者。 電抽搐治療:目前關于合用SSRI類藥物和電抽搐治療只有有限的臨床經驗,因此,建議慎重。 可逆性、選擇性MAO-A抑制劑:一般不推薦本品與MAO-A抑制劑合用,因為可能存在5-羥色胺綜合征的危險。與非選擇性、不可逆性MAO抑制劑的合并使用見藥物相互作用項。 5-羥色胺綜合征:建議本品與5-羥色胺能藥物(如舒馬曲坦或其它曲坦類藥物、曲馬多和色氨酸)合用時應謹慎。有罕見病例報告合并使用SSRI類藥物和5-羥色胺能藥物治療時出現了5-羥色胺綜合征。合并后如果出現了下述癥狀,如激越、震顫、肌陣攣和高熱等,提示可能發生了5-羥色胺綜合征。如果出現這種問題,應立即停用SSRI和5-羥色胺能藥物,并給予對癥治療。 圣約翰草:合并使用SSRI類藥物和含有圣約翰草(金絲桃素)的中草藥可能會增加不良反應的發生。 撤藥反應:停止本品治療時,建議在1-2周內逐漸停藥,以避免發生撤藥反應。 對駕駛及操作機器能力的影響:盡管研究顯示本品不影響智力水平和精神運動性操作,但任何精神活性藥物都可能影響判斷和技能?;颊邞⒁饪赡苡绊戱{駛汽車和操作機器能力的潛在危險性。 |
【相互作用】 | 。3.禁止與利奈唑胺合并用藥,詳見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J20150119 |
【生產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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