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培酮口服液用于治療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癥以及其它各種精神病性狀態的明顯的陽性癥狀。那么,怎樣服用利培酮口服液呢?
利培酮口服液的服用方法是:
1.精神分裂癥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藥改用本品者:開始使用時,應漸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藥。若病人原來使用的是長效抗精神病藥,則可用本品替換該藥治療。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綜合征的藥是否需要繼續則應定期地進行再評定。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薦起始劑量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維持此劑量不變,或根據個人情況進一步調整。為期1-2年的臨床試驗表明利培酮延緩精神分裂癥復發額有效劑量為2~8mg/天,同時也證實了采用一日一次給藥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試驗中起始劑量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維持次劑量不變或根據個人情況進一步調整。臨床醫師應定期對患者進行再評估以確定用適當劑量進行維持治療的必要性。不管采用何種給藥方式,對某些患者應進行緩慢的劑量調整,調整的間隔時間一般不少于一周;調整時,推薦增減劑量以1~2mg的小劑量進行。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劑量范圍為每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日劑量超過6mg給藥不能證明比較低劑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錐體外系癥狀和其他副作用有關,因此一般不推薦使用。由于對劑量大于每日16mg的安全性尚未評定,因此每日用藥劑量不應超過16mg。在需要加強鎮靜作用時,可加用苯二氮?類藥物。
2.治療雙相情感障礙的躁狂發作推薦起始劑量每日1次,每次1~2mg,劑量可根據個體需要進行調整。劑量增加的幅度為每日1mg,劑量增加至少間隔24小時或間隔更多天數進行。大多數患者的理想劑量為每日2~6mg。在所有的對癥治療期間,應不斷地對是否需要繼續使用本品進行評價。
3.肝腎功能損害的患者腎功能損害患者清除抗精神病藥物的能力低于正常成人;而肝病患者血漿內利培酮未結合部分的濃度較正常值高。腎病及肝病患者起始劑量及維持劑量均應減半,劑量調整幅度及速度應降低。建議起始劑量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據個體需要,劑量可逐漸加大到每日二次,每次1~2mg。劑量調整間隔應不小于1周,劑量增減的幅度為每日二次,每次0.5mg。這些患者的臨床應用經驗有限,用藥應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