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通常在妊娠24-28周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篩查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血糖篩查是孕期重要檢查項目之一。孕早期首次產檢時會檢測空腹血糖,若結果異常需進一步診斷。孕中期24-28周為篩查關鍵期,此時胎盤分泌的激素會降低胰島素敏感性,容易暴露潛在的糖代謝異常。篩查前需空腹8-10小時,先測空腹血糖,再飲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分別檢測服糖后1小時和2小時的血糖值。三項指標中任意一項達到或超過標準值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
1、高危孕婦需提前篩查:
具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前超重、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巨大兒分娩史等高危因素的孕婦,建議在首次產檢時就進行血糖篩查。若早期篩查結果正常,仍需在24-28周重復檢測。這類人群發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風險是普通孕婦的3-5倍,早期發現有助于及時干預。
2、篩查異常的處理措施:
確診妊娠期糖尿病后需立即開始管理。通過營養師指導調整飲食結構,控制碳水化合物攝入量和升糖指數,保證蛋白質和膳食纖維攝入。每日分5-6餐進食,避免血糖劇烈波動。同時建議餐后進行30分鐘低強度有氧運動,如散步、孕婦操等。若飲食運動控制1-2周后血糖仍不達標,需考慮胰島素治療。
孕期血糖管理對母嬰健康至關重要。合理控制血糖可降低巨大兒、新生兒低血糖、子癇前期等并發癥風險。產后6-12周需復查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評估糖代謝是否恢復正常。建議妊娠期糖尿病孕婦產后堅持健康生活方式,定期監測血糖,預防2型糖尿病的發生。日常注意保持均衡飲食,每周至少150分鐘中等強度運動,維持適宜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