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壓患者能否順產需根據病情嚴重程度和母嬰狀況綜合評估。輕度妊娠期高血壓且無其他并發癥時,多數可在嚴密監護下嘗試順產;中重度患者或出現子癇前期等并發癥時,通常建議剖宮產以確保安全。
一、輕度妊娠期高血壓的順產條件:
血壓控制在140/90mmHg以下且無靶器官損傷時,經評估胎兒大小、骨盆條件及胎心監護正常,可考慮陰道分娩。產程中需持續監測血壓變化,每2小時測量一次,警惕產時子癇發生。配合拉貝洛爾等降壓藥物維持血壓穩定,必要時使用硫酸鎂預防抽搐。產后仍需監測血壓至產后12周,約30%患者可能轉為慢性高血壓。
二、中重度妊娠期高血壓的剖宮產指征:
血壓持續≥160/110mmHg或合并蛋白尿、血小板減少、肝功能異常等子癇前期表現時,應選擇剖宮產終止妊娠。這種情況可能伴隨胎盤早剝、胎兒生長受限等并發癥,陰道分娩風險顯著增加。手術時機需結合孕周權衡,孕34周前可嘗試糖皮質激素促胎肺成熟后手術。
妊娠期高血壓患者無論選擇何種分娩方式,均需堅持低鹽高蛋白飲食,每日鈉攝入量控制在3-5g,增加魚類、豆制品等優質蛋白。適度進行孕期瑜伽、散步等低強度運動,每周3-5次,每次不超過30分鐘。居家每日早晚監測血壓并記錄,出現頭痛、視物模糊或胎動異常時需立即就醫。產后6個月內定期復查尿常規和腎功能,哺乳期避免使用ACEI類降壓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