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可通過催吐、補液、禁食、藥物治療、就醫觀察等方式處理。食物中毒通常由細菌污染、毒素攝入、化學物質、寄生蟲感染、過敏反應等原因引起。
1、催吐:
進食后4小時內出現嘔吐癥狀可嘗試催吐,用手指刺激咽后壁或舌根誘發嘔吐反射,排出胃內殘留污染食物。注意避免誤吸嘔吐物,意識模糊者禁止催吐。兒童需在成人協助下操作,催吐后立即用溫水漱口。
2、補液:
腹瀉嘔吐導致脫水時需及時補充電解質,每公斤體重補充50-100毫升口服補液鹽。可選用含葡萄糖和氯化鈉的補液沖劑,少量多次飲用。觀察尿液顏色變淺說明補液有效,出現少尿或無尿需靜脈補液。
3、禁食:
急性期需暫停固體食物攝入6-8小時,胃腸癥狀緩解后從流質飲食開始過渡。初期選擇米湯、藕粉等低渣食物,避免牛奶、豆漿等產氣飲品。恢復期逐步添加饅頭、面條等易消化主食,2-3天后恢復正常飲食。
4、藥物治療:
細菌性食物中毒可選用諾氟沙星、蒙脫石散、雙歧桿菌等藥物。諾氟沙星針對革蘭陰性菌感染,蒙脫石散吸附腸道毒素,雙歧桿菌調節菌群平衡。過敏反應需服用氯雷他定,化學物中毒需使用特異性解毒劑。
5、就醫觀察:
出現持續高熱、血便、意識障礙、尿閉等嚴重癥狀需急診處理。嬰幼兒、孕婦、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建議盡早就醫。保留可疑食物樣本供檢測,記錄進食時間與發病過程便于醫生診斷。
預防食物中毒需注意食材冷藏保存,生熟食分開處理,肉類海鮮充分加熱。定期清潔冰箱,過期食品及時丟棄。外出就餐選擇衛生達標餐廳,避免食用野生蘑菇等高風險食物。日常可補充維生素C增強免疫力,腹瀉恢復期適量飲用淡鹽水。出現群體性中毒事件需立即報告疾控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