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育要求的女性患子宮內膜癌可通過保留生育功能治療、激素治療、密切監測等方式處理,具體方案需結合腫瘤分期、病理類型及患者意愿綜合制定。
1、保留生育功能:
對于早期高分化子宮內膜樣腺癌IA期,且強烈要求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可考慮大劑量孕激素治療。常用藥物包括醋酸甲羥孕酮、地屈孕酮等,需每3個月通過子宮內膜活檢評估療效。治療期間需嚴格避孕,避免激素紊亂影響療效。
2、激素治療:
孕激素類藥物可通過抑制雌激素受體表達促使癌細胞凋亡。治療期間需監測肝功能、血脂及血栓風險,同時配合超聲和腫瘤標志物CA125隨訪。約60%-70%患者在6-12個月內可獲得完全緩解。
3、宮腔鏡病灶切除:
對于局限性病灶可采用宮腔鏡下電切術,術后聯合孕激素治療。該方式能精準切除病灶并保留子宮結構,但需注意術后粘連風險,建議術后放置宮內節育器或使用雌激素預防粘連。
4、輔助生殖技術:
獲得完全緩解后應盡快實施生育計劃,自然受孕失敗者可考慮體外受精-胚胎移植。建議在緩解后6個月內完成胚胎凍存,完成生育后仍需考慮子宮切除術以降低復發風險。
5、多學科協作:
需由婦科腫瘤、生殖醫學、病理科專家共同制定方案。治療前需充分評估輸卵管通暢性、卵巢儲備功能,排除 Lynch綜合征等遺傳性疾病,必要時進行胚胎植入前遺傳學診斷。
患者在治療期間需保持均衡飲食,適當增加十字花科蔬菜和全谷物攝入以調節雌激素代謝。建議每周進行150分鐘中等強度有氧運動,避免久坐。嚴格遵循3個月一次的宮腔鏡和MRI復查計劃,完成生育后仍需終身隨訪。心理支持方面可加入病友互助小組,緩解生育焦慮和疾病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