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未開封時保質期一般為24-36個月,具體時間受藥品包裝標注、儲存條件、開封后使用期限、藥品性狀變化、生產批次等因素影響。
1、包裝標注:
藥品外包裝或說明書明確標注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需以實際標注日期為準。不同廠家生產工藝差異可能導致保質期存在1-6個月浮動,使用前應核對包裝信息。超過標注有效期后藥物有效成分可能降解,禁止繼續使用。
2、儲存條件:
未開封藥品需在30℃以下陰涼干燥處保存,避免陽光直射。高溫或潮濕環境會加速混懸液分層或結晶,導致藥物穩定性下降。若發現藥液顏色異常、出現沉淀物或異味,即使未到期也應停止使用。
3、開封后期限:
開封后的混懸液與空氣接觸易滋生微生物,通常建議在1個月內用完。每次使用后需立即蓋緊瓶蓋,避免污染。部分廠家會在說明書中注明開封后具體使用時限,需優先遵循特殊說明。
4、性狀變化:
正常混懸液應為白色或類白色均勻懸浮液體。若出現結塊、絮狀物、粘度改變等物理性狀變化,提示藥物可能變質。即使處于保質期內,性狀異常時也需廢棄處理。
5、生產批次:
不同批次的藥品因原料來源、生產工藝微調等因素,實際有效期可能存在差異。同一廠家不同批號藥品的保質期應以當批說明書為準,不可憑經驗推斷。
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懸液屬于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正確保存可維持藥效穩定性。建議將藥品置于原包裝盒內避光保存,避免與兒童接觸。使用前搖晃藥瓶使混懸液均勻,若配合霧化器使用需定期清潔霧化部件。用藥期間出現聲音嘶啞、口腔念珠菌感染等不良反應時,應及時漱口并咨詢長期使用者需定期復查肺功能,不可擅自調整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