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的副作用和不良反應不是一回事,兩者在定義和范疇上存在區別。
1、副作用與不良反應的定義差異:
副作用是指藥物在治療劑量下產生的與治療目的無關的作用,通常是可預見的藥理效應。例如抗過敏藥物引起的嗜睡,這類反應可能輕微且暫時。不良反應則涵蓋更廣泛,包括所有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如過敏反應、毒性反應或特異質反應,其嚴重程度和不可預測性更高。
2、發生機制與可控性:
副作用多與藥物本身藥理作用相關,通過調整劑量或給藥方式可能減輕。不良反應可能涉及免疫系統異常、代謝差異等復雜機制,部分嚴重反應需立即停藥并干預。臨床用藥時,醫生會權衡治療獲益與潛在風險,對高危人群進行用藥前評估。
日常用藥需遵醫囑完整閱讀說明書,關注身體反應。出現皮疹、呼吸困難等嚴重癥狀應立即就醫。保存藥品時注意避光防潮,定期檢查家庭藥箱,避免混用不同批次藥物。特殊人群用藥前可咨詢藥師,了解藥物相互作用與飲食禁忌,減少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