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孩子是否患有耳聾需結合專業聽力測試和臨床表現綜合評估。
1、新生兒聽力篩查:
新生兒出生后48小時內需進行耳聲發射或自動聽性腦干反應測試。未通過初篩者需在42天內復篩,復篩未通過者需在3個月內完成診斷性聽力評估。篩查型耳聲發射主要檢測耳蝸外毛細胞功能,自動聽性腦干反應可評估聽覺通路完整性。兩項聯合篩查能提高檢出率,漏診率可控制在5%以內。
2、嬰幼兒行為測聽:
6個月以上嬰幼兒可采用視覺強化測聽法,2歲以上適用游戲測聽法。測試需在標準隔音室進行,通過觀察兒童對聲音刺激的行為反應判斷聽力閾值。測試頻率應包括500、1000、2000、4000赫茲四個頻段,單耳平均聽閾大于25分貝需考慮異常。行為測聽需重復驗證,配合耳聲發射和聲導抗測試可提高準確性。
3、客觀聽力檢查:
診斷性聽性腦干反應可精確測定聽閾,40分貝以上反應閾提示中度以上聽力損失。多頻穩態誘發電位能分頻段評估聽力,適用于不能配合行為測聽的兒童。聲導抗測試可鑒別中耳病變,鼓室圖呈B型曲線提示中耳積液。耳蝸微音電位檢測有助于鑒別聽神經病譜系障礙。
日常需觀察兒童對聲音的反應靈敏度,語言發育遲緩可能是聽力障礙的信號。避免長時間暴露于85分貝以上噪聲環境,預防感冒減少中耳炎發生。均衡飲食保證鋅、維生素A等營養素攝入,適當進行聽覺訓練。確診聽力障礙應盡早選配助聽器或植入人工耳蝸,配合專業語言康復訓練。定期復查聽力并監測語言發育進度,建立完整的聽力健康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