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標志物十二項檢查是指對人體內的某些特定蛋白質進行檢測,以尋找與腫瘤相關的異常反應或指標。一般情況下,腫瘤標志物十二項檢查是有意義的。具體分析如下:
腫瘤標志物十二項檢查對于某些人群,如家族中有腫瘤病史、長期吸煙、已經患有癌癥等,可以進行腫瘤標志物檢測篩查是否存在癌癥早期的征兆。其次,一些腫瘤在早期可能沒有明顯癥狀,可以通過檢測腫瘤標志物十二項檢查來發現是否存在潛在的腫瘤。腫瘤標志物十二項檢查還可以用來監測治療的效果。治療后,腫瘤標志物的水平應該會下降或保持穩定,如果腫瘤標志物水平升高,則可能表明治療效果不理想。而對于已經治愈的癌癥患者,腫瘤標志物十二項檢查可以用來監測癌癥是否復發。
因此,如果發現腫瘤標志物十二項檢查結果異常,需要進一步進行其他檢查來確定是否存在腫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