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結核病通常需要6-12個月規范治療才能治愈。具體療程取決于感染范圍、耐藥性及個體免疫狀態,堅持足量足療程用藥是關鍵。
一、局限性皮膚結核的治療周期:
病灶局限于皮膚且無耐藥性的患者,規范抗結核治療6-9個月可痊愈。常用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三聯方案,治療2-3周后皮損開始消退。需每月復查肝腎功能,避免藥物性肝損傷。保持創面清潔干燥,接觸性傳染風險較低但仍需隔離用品單獨消毒。
二、播散型或耐藥皮膚結核的治療周期:
伴隨淋巴結或內臟播散的病例需延長至12-18個月,耐藥菌株需根據藥敏結果調整二線藥物。這類患者可能出現治療3個月后仍有新發皮下結節,需配合超聲監測病灶變化。治療期間需加強營養支持,每日補充優質蛋白60-80克,維生素D缺乏者需同步補充鈣劑。
康復期應避免日光暴曬防止色素沉著,穿著寬松棉質衣物減少摩擦。每周3次30分鐘有氧運動可增強免疫功能,推薦快走、游泳等低沖擊項目。飲食需均衡攝入深海魚、菌菇類等富含硒元素食物,禁酒并控制每日咖啡因攝入低于200毫克。治療后2年內每半年復查胸部X光排除潛在肺結核復發,皮膚瘢痕處出現紅腫熱痛需及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