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可能由屈光不正、斜視、形覺剝奪、雙眼屈光參差、先天性白內障等原因引起。
1、屈光不正:
高度近視、遠視或散光未及時矯正時,視網膜無法獲得清晰物像,視覺中樞發育受阻。兒童眼球處于發育階段,長期模糊刺激會導致視功能抑制,形成屈光不正性弱視。需通過散瞳驗光配鏡矯正,配合遮蓋療法和視覺訓練。
2、斜視:
雙眼視軸不平行導致復視,大腦主動抑制斜視眼傳入的視覺信號以避免混淆。常見于內斜視患者,持續抑制會引起斜視性弱視。治療需先矯正眼位偏斜,結合遮蓋優勢眼強迫使用弱視眼,必要時進行雙眼視功能重建訓練。
3、形覺剝奪:
先天性上瞼下垂、角膜混濁等疾病阻礙光線進入眼內,剝奪視網膜正常視覺刺激。嬰幼兒視覺發育關鍵期0-3歲發生形覺剝奪易導致嚴重弱視,需盡早手術解除遮擋因素,術后積極進行增視治療。
4、屈光參差:
雙眼屈光度數差異大于150度時,大腦會選擇清晰像而抑制模糊像,長期單眼抑制形成屈光參差性弱視。需全矯配鏡平衡雙眼屈光狀態,配合壓抑療法或紅色濾光片治療,必要時使用阿托品壓抑優勢眼。
5、先天性白內障:
晶狀體混濁導致嬰幼兒視覺輸入異常,若未在6月齡前手術摘除白內障并矯正無晶狀體屈光狀態,將造成不可逆的剝奪性弱視。術后需長期佩戴接觸鏡或框架眼鏡,嚴格進行遮蓋治療和精細目力訓練。
弱視治療存在年齡限制,3-6歲為黃金干預期。建議每日保證2小時以上精細視覺活動如穿珠、描畫,補充富含DHA、葉黃素的食物如深海魚、菠菜。避免長時間近距離用眼,每20分鐘遠眺6米外景物20秒。定期復查視力、屈光度和雙眼視功能,堅持治療至視覺系統發育成熟通常12歲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