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一般需要每4-6周進行一次B超檢查,具體頻率與孕周、胎兒發育情況及高危因素有關,主要影響因素包括孕早期確認妊娠、孕中期排畸篩查、孕晚期監測胎兒生長、妊娠并發癥監測以及多胎妊娠評估。
1、孕早期確認:
妊娠6-8周需首次B超確認宮內妊娠及胎心胎芽發育,排除宮外孕或胚胎停育。若存在陰道流血等先兆流產癥狀,可能需縮短至1-2周復查。此階段經陰道B超能更清晰觀察胚胎結構。
2、中期排畸:
孕20-24周需系統超聲篩查胎兒結構畸形,此為強制性檢查項目。若發現胎兒心臟異常等軟指標,可能需在24-28周追加胎兒心臟超聲。高齡孕婦或NT增厚者建議18周提前進行初步篩查。
3、晚期監測:
孕32-34周評估胎兒生長發育及羊水量,篩查胎兒生長受限或巨大兒。發現臍血流異常、胎位不正等情況時,需每2周復查直至分娩。妊娠期高血壓患者需同步監測胎盤灌注情況。
4、并發癥管理:
妊娠期糖尿病孕婦自28周起每4周需監測胎兒腹圍及羊水指數。前置胎盤患者孕晚期需每月評估胎盤位置變化。出現胎兒窘迫征兆時可能需每日胎心監護配合超聲生物物理評分。
5、多胎妊娠:
雙胎妊娠16周后每2-3周需監測絨毛膜性及胎兒發育差異,單絨雙羊胎需從16周起每2周篩查雙胎輸血綜合征。三胎及以上多胎妊娠建議轉診至胎兒醫學中心進行專業評估。
建議孕婦保持規律產檢節奏,除常規B超外,日常需注意補充葉酸和鐵劑,每日適度散步30分鐘促進血液循環,睡眠時采取左側臥位改善胎盤供血。出現胎動異常減少、持續性腹痛或陰道流液等情況需立即就醫,避免盲目增加超聲檢查次數,電離輻射雖不影響常規B超安全性,但過度檢查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