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可通過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空腹血糖檢測、糖化血紅蛋白測定、隨機血糖檢測及臨床癥狀評估等方式確診。
1、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的金標準。孕婦需空腹8小時后飲用含75克葡萄糖的溶液,分別在飲用前、飲用后1小時和2小時采集靜脈血檢測血糖值。若空腹血糖≥5.1mmol/L、1小時血糖≥10.0mmol/L或2小時血糖≥8.5mmol/L,任意一項異常即可確診。該試驗能準確反映孕婦的糖代謝狀態,建議在妊娠24-28周進行。
2、空腹血糖檢測:
空腹血糖檢測要求孕婦至少禁食8小時后采血,血糖值≥5.1mmol/L可初步懷疑妊娠期糖尿病。該方法操作簡便但敏感性較低,可能漏診部分餐后血糖升高的孕婦。若結果異常需進一步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確認,單獨空腹血糖檢測不能作為最終診斷依據。
3、糖化血紅蛋白測定:
糖化血紅蛋白反映近2-3個月的平均血糖水平,正常值應<5.7%。妊娠期因紅細胞壽命縮短可能導致假性偏低,故不作為首選診斷方法。但對于孕前未檢測血糖的孕婦,糖化血紅蛋白≥6.5%可輔助判斷是否存在孕前未診斷的糖尿病,需結合其他檢測綜合評估。
4、隨機血糖檢測:
隨機血糖檢測指任意時間點采血,血糖值≥11.1mmol/L且伴典型癥狀如多飲多尿時可作為診斷依據。該方法適用于出現明顯高血糖癥狀的孕婦,但因受飲食和活動影響較大,結果異常時仍需通過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驗證。妊娠期隨機血糖≥7.8mmol/L即需警惕糖代謝異常。
3、臨床癥狀評估:
妊娠期糖尿病可能表現為胎兒偏大、羊水過多、反復外陰陰道感染等癥狀。雖然癥狀不能作為確診依據,但出現這些表現時應及時進行血糖篩查。尤其對于高齡、肥胖、有糖尿病家族史的高危孕婦,即使無癥狀也建議在孕早期開始血糖監測。
確診妊娠期糖尿病后需立即啟動醫學營養治療,每日主食攝入量控制在200-300克,優先選擇低升糖指數的糙米、燕麥等粗糧,搭配優質蛋白質如魚肉、雞胸肉。建議分5-6餐進食避免血糖波動,餐后30分鐘進行散步、孕婦瑜伽等低強度運動。每周至少監測4次空腹及餐后2小時血糖,血糖控制目標為空腹<5.3mmol/L、餐后2小時<6.7mmol/L。若飲食運動控制1-2周后血糖仍不達標,需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胰島素治療,禁止自行服用口服降糖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