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患者懷孕可通過定期產檢、藥物調整、癥狀監測、限制體力活動、心理支持等方式管理風險。心臟病妊娠可能由心臟負荷增加、激素變化、血容量上升、原有心臟病變、妊娠高血壓等因素引起。
1、產檢監測:
妊娠期需每2-4周進行心血管及產科聯合評估,包括心電圖、心臟超聲、胎心監護。孕20周后增加頻次至每周1次,重點監測左心室功能及肺動脈壓力。馬凡綜合征患者需額外排查主動脈夾層風險。
2、藥物調整:
華法林需替換為低分子肝素,ACEI類藥物妊娠早期停用。β受體阻滯劑如美托洛爾可繼續使用控制心率,地高辛需根據血藥濃度調整。避免使用非甾體抗炎藥,以對乙酰氨基酚替代止痛。
3、癥狀預警:
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提示心功能失代償,持續心悸可能為房顫發作。每日監測血氧飽和度,體重單周增長>1kg需警惕肺淤血。出現端坐呼吸或咯粉紅色泡沫痰應立即急診。
4、活動限制:
每日散步不超過30分鐘,避免提重物及爬樓梯。NYHA心功能Ⅲ級者建議餐后斜坡位休息,采用左側臥位改善回心血量。妊娠32周后建議停止工作,室內活動使用醫用彈力襪預防血栓。
5、心理干預:
參加產科-心內科聯合門診的團體輔導,學習腹式呼吸緩解焦慮。伴侶需參與妊娠風險管理培訓,識別先兆子癇的視覺異常癥狀。產后抑郁篩查提前至孕28周開始。
每日蛋白質攝入量不低于1.5g/kg,選擇三文魚、雞胸肉等優質蛋白,限制鈉鹽在3g/日以下。推薦泳池行走等低沖擊運動,每周3次、每次20分鐘。分娩方式建議在孕34周由多學科團隊評估,心功能Ⅲ級以上優先考慮擇期剖宮產。母乳喂養需根據心功能分級個體化指導,產后6周內進行心臟康復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