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前三個月是否需要保胎養胎需根據孕婦個體情況決定,主要評估因素包括既往流產史、當前妊娠狀態、基礎疾病等。健康孕婦無需特殊保胎措施,存在高危因素者需在醫生指導下干預。
1、健康孕婦:
無流產史且妊娠指標正常的孕婦,胚胎自然淘汰率約15%,過度保胎可能干擾自然選擇過程。建議保持規律作息,每日補充0.4-0.8mg葉酸,避免劇烈運動和重體力勞動即可。
2、先兆流產:
出現陰道流血、下腹墜痛等先兆流產癥狀時,需通過超聲確認胚胎活性。可能與黃體功能不足有關,醫生可能建議使用黃體酮制劑,如地屈孕酮或黃體酮陰道緩釋凝膠。
3、復發性流產:
連續發生2次及以上流產的孕婦,需排查抗磷脂抗體綜合征、甲狀腺功能異常等病因。治療包括低分子肝素抗凝、左甲狀腺素鈉替代等針對性方案,需全程專科隨訪。
4、輔助生殖:
試管嬰兒等輔助生殖技術受孕者,因促排卵藥物影響黃體功能,常規需黃體支持至妊娠10-12周。常用方案包括黃體酮注射液聯合地屈孕酮口服。
5、基礎疾病:
合并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孕婦,孕早期控制原發病比保胎更重要。糖化血紅蛋白應控制在6.5%以下,血壓需維持在130/80mmHg以內,藥物調整需產科與內科協同。
孕早期飲食應保證每日300g主食、100g優質蛋白、500g蔬菜的均衡攝入,避免生冷食物。每日30分鐘散步等低強度運動有助于改善血液循環,但需避免高溫瑜伽等高溫環境活動。保持情緒穩定,焦慮程度較高者可嘗試正念冥想,每周3次、每次20分鐘。所有用藥必須經產科醫生評估,禁止自行服用中藥或保健品。建議妊娠6-8周完成首次超聲檢查,建立圍產保健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