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T檢查并非所有孕婦必須進行,需根據妊娠風險分級、胎兒狀況及合并癥等因素綜合評估。高危妊娠、胎動異常、妊娠期高血壓或糖尿病等情況建議定期監測。
1、低危妊娠:
無合并癥且產檢正常的低危孕婦,孕36周后可選擇性進行NST檢查。日常關注胎動規律性,每周記錄胎動次數,若每小時胎動≥3次屬于正常范圍。建議搭配血壓監測和尿常規檢查。
2、高危妊娠:
妊娠期糖尿病或高血壓患者需從孕32周起每周1-2次NST監測。這類孕婦可能出現胎盤功能減退,表現為胎心率基線變異減少或晚期減速。需同步進行超聲血流多普勒監測臍動脈S/D比值。
3、胎動異常:
自覺胎動減少50%以上需立即進行NST檢查。可能與胎兒宮內窘迫有關,表現為NST無反應型或正弦波圖形。建議聯合B超評估羊水指數及生物物理評分。
4、多胎妊娠:
雙胎妊娠孕32周后建議每周NST監測。單絨雙羊孕婦需更早開始監測,可能因雙胎輸血綜合征出現胎心率不一致。需配合超聲監測兩個胎兒的臍血流差異。
5、過期妊娠:
孕41周未臨產者需每3天進行NST檢查。胎盤老化可能導致胎兒缺氧,表現為胎心加速缺失或變異減速。建議結合宮頸 Bishop評分決定引產時機。
孕婦日常可采取左側臥位改善胎盤供血,每日攝入200g優質蛋白質和30mg鐵劑。建議每周進行3次30分鐘低強度有氧運動,如孕婦瑜伽或水中漫步。出現持續宮縮或陰道流液等產兆時需立即就醫復查N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