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母輸血綜合征可能導致胎兒貧血、心力衰竭甚至死亡,危害程度與出血量及速度直接相關。主要風險包括急性失血性休克、宮內生長受限、神經系統損傷、多器官功能衰竭及圍產期死亡。
1、急性失血性休克:
胎兒突發大量血液經胎盤進入母體循環時,血容量驟降引發休克。表現為胎心率異常正弦波或心動過緩、羊水過少,需緊急宮內輸血或終止妊娠。出血量超過胎兒總血容量20%時死亡率顯著升高。
2、宮內生長受限:
慢性少量輸血導致胎兒長期慢性貧血,紅細胞生成不足影響氧氣輸送。超聲可見胎兒腹圍小于同孕周第10百分位,臍動脈血流阻力指數增高,可能遺留遠期生長發育遲緩。
3、神經系統損傷:
嚴重貧血使胎兒腦組織缺氧缺血,可造成腦室周圍白質軟化、腦癱等后遺癥。中孕期發生的胎母輸血更易導致小頭畸形,新生兒期可能出現驚厥、肌張力異常等表現。
4、多器官功能衰竭:
失代償期胎兒出現貧血性心肌病、肝脾腫大、腎功能損傷等多系統損害。超聲可見胎兒水腫皮膚厚度>5mm、心包積液,實驗室檢查提示乳酸酸中毒及低蛋白血癥。
5、圍產期死亡:
未經干預的重癥病例死亡率可達50%以上。妊娠晚期突發大量輸血時,胎兒可能發生胎死宮內;存活新生兒需NICU監護,嚴重貧血者需換血治療。
確診胎母輸血綜合征后應每48小時監測胎兒大腦中動脈峰值流速,血紅蛋白水平低于80g/L時考慮宮內輸血。孕婦需補充鐵劑及葉酸,避免劇烈運動。分娩后新生兒需篩查聽力視力障礙,定期評估神經發育狀況,貧血糾正后仍應隨訪至學齡期。母乳喂養時可適當增加哺乳頻率促進紅細胞生成。